2010年1月,马云帆获自治区司法厅“十佳青年律师”提名奖。
2010年1月24日,在全市律师事务所2009年度考核和执业检查中,大川获得第一名。
2010年3月,大川所正式施行利益冲突审查与回避制度,确立“劝退、解聘、辞退”淘汰机制,严格会议制度。
2010年3月26日,大川所举行“建所30年暨迁址揭牌仪式”,市人大副主任张志安、市政协副主席王文国等领导出席仪式并揭牌。
2010年5月,刘玉强律师开始参加司法部、团中央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的“1+1法律援助志愿者”行动,到青海海西州从事法律援助工作。
2010年6月17日,大川所承接了第一件企业破产案件——赤峰广慈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,从此开启承办破产清算业务。
2010年7月,大川所党支部被中共赤峰市司法局系统委员会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。
2010年7月,大川所组织律师到九寨沟、张家界旅游。
2010年8月,江苏省30家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到大川所考察交流。
2010年9月,在赤峰市律师协会第四届业务研讨会上,丛树东撰写的《浅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》、刘彦君撰写的《越权代表及其责任承担》、马云帆撰写的《浅论对<交强险条例>第二十二条的理解与适用》分获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2010年底,大川所业务收入突破700万元,同时着手加强社会养老保险统一缴纳工作。